防排烟风机供电
防排烟风机的供电系统设计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(如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、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116等),确保其在火灾时可靠运行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
1. 供电负荷等级
- 一级负荷:高层建筑、一类公共建筑、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的防排烟风机应按一级负荷供电,需双电源末端自动切换。
- 二级负荷:其他重要建筑可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,宜采用双回路或专用线路。
- 特别要求:无论负荷等级,防排烟风机必须能在火灾时持续供电至少180分钟(部分场所要求更长时间)。

2. 电源配置要求
- 双电源切换:主电源+备用电源(如柴油发电机或独立市电回路),并在风机控制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(ATS)。
- 蓄电池备用:若备用电源启动时间不足,需增设UPS或EPS电源过渡(满足30秒内切换)。
- 配电线路:耐火电缆(矿物绝缘电缆或耐火时间≥90分钟的其他电缆),且应独立敷设(不可与非消防线路共用桥架)。

3. 配电系统设计
- 专用回路:防排烟风机应单独回路供电,不得与其他非消防设备共用配电箱。
- 过载保护:仅报警不跳闸(防止火灾时因过载断电),需设置热继电器报警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。
- 控制要求:
- 现场手动控制(风机房内)。
- 消防控制室远程强制启动(通过多线制控制模块)。
- 自动联动启动(由火灾报警系统触发)。

4. 末端配电箱要求
- 防火保护:配电箱应安装在防火分区内或专用机房内,箱体需满足耐火要求。
- 标识明确:明显标注“消防设备”标识,与非消防配电箱区分。

5. 其他注意事项
- 防烟与排烟风机区别:防烟风机(正压送风)通常位于楼梯间/前室,排烟风机多位于排烟机房,两者供电要求相同。
- 联动测试:定期测试双电源切换、远程启动、联动控制功能。
- 地方规范:需结合当地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(如某些地区可能要求更高耐火时间)。

常见问题
- Q:可否与普通风机共用配电箱?
A:严禁共用,必须独立配电。 - Q:备用电源容量不足时如何处理?
A:优先扩容发电机或增设EPS,不可降低风机运行时间标准。
设计时需由电气专业与暖通、消防专业协同,确保供电方案满足风机功率、启动方式(如星三角启动)及控制逻辑要求。施工后需通过消防验收检测。